招生信息
湖北师范大学成人高考高升本特殊教育专业介绍
一、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湖北省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校园襟江带湖,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校园”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二、专业概况
特殊教育专业隶属于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最早可追溯至湖北师范大学首任校长、教育家邵达成先生于1980年3月创建的教育科学研究室,办学历史悠久、积淀深厚,历经研究所、系等发展阶段,于2016年更名为教育科学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83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7人,形成了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特殊教育专业是湖北师范大学重点建设的教育类师范专业之一,是湖北省属高校中唯一培养特殊教育本科人才的专业,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广泛的区域影响力。本专业依托教育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的雄厚实力。教育学学科2011年获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2025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教育学学科全国排名第51位,位列湖北高校前三。学院设有特殊教育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为学生提供了从本科到研究生的连续深造通道。
本专业通过了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在湖北省属高校中率先获得这一重要资质,标志着其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国家级认可。学院建有特殊儿童感觉统合实验室、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实验室等13个专业实验室,面积1000余平方米,实验设备总额700余万元,为学生的专业训练提供了优良的实践教学条件。
在人才培养特色方面,本专业是湖北省属高校中唯一培养特殊教育本科人才的专业,采取30人以下的小班教学,确保每位学生获得充分的指导与关注;并为学生配备双导师,即一位理论型导师、一位一线工作的实践型导师,强化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互补;建设分布于东部、中部、西部的实践实训基地,满足各地学生的实践需求。本专业还与黄石市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深度合作,共建“研究生工作站”和“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围绕特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习平台和就业通道。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具备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及相关机构胜任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
本专业倡导“合格+特长=优秀”的人才质量意识,强化通识教育内涵,夯实学科专业基础,构建多元化的课程教学体系,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心理和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特殊教育、教学和特殊教育研究的基本训练,获得特殊教育教学、特殊需要教育康复的相关知识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社会工作的综合能力。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核心素养:
专业情怀: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关爱特殊儿童的使命担当;
理论素养:系统掌握特殊教育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康复需求;
实践能力:具备特殊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特殊儿童康复训练等实务技能;
研究意识:掌握特殊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教学反思和教育研究能力;
沟通协调:具备与特殊儿童家长、其他教育工作者及社会服务机构协作沟通的能力。
四、学制与学习形式
层次:高中起点本科(高起本)
学制:5年
学习形式:非脱产(采用网络课程学习与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灵活安排学习时间)
五、核心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体系涵盖教育学、心理学、特殊教育学、康复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并重,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
教育理论核心课程:教育学原理、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外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教育科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特殊教育专业核心课程:特殊教育概论、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特殊儿童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研究方法、特殊教育政策与法规。
分障别课程: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智力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自闭症儿童教育康复、学习障碍儿童教育、情绪与行为障碍儿童教育等,使学生系统掌握针对不同障碍类型儿童的教育策略和方法。
康复与干预课程:言语语言病理学、动作康复理论与实践、行为矫正技术、儿童行为观察与评估、特殊儿童感觉统合训练、辅助沟通系统应用等,全面强化学生的康复训练与行为干预能力。
实践拓展课程:教育实习、特殊儿童教育评估、家庭与社区合作、融合教育理论与实践等。
通过系统学习,学生可全面掌握特殊教育专业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毕业后能够胜任特殊教育学校和融合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能够在康复机构、社区服务机构等开展特殊儿童的教育康复工作。
六、就业前景与发展方向
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随着国家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特殊教育教师已成为紧缺的专业人才。湖北省属高校中仅有湖北师范大学培养特殊教育本科人才,在同层次院校中具有稀缺性和先发优势。
近年来,教育部连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国家先后出台“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初步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教育部将推动出台“十五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点突出孤独症儿童教育,大力培养康复教育人才。国家对特殊教育的持续投入和政策保障,为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如下:
就业方向 | 具体岗位 | 主要工作内容 |
特殊教育学校 | 特殊教育教师、康复训练师 | 在特殊教育学校从事视障、听障、智障等特殊儿童的教育教学与康复训练工作 |
普通学校融合教育 | 资源教师、随班就读指导教师 | 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资源教室担任融合教育支持教师 |
康复与医疗机构 | 儿童康复治疗师、行为干预师 | 在康复机构、儿童医院康复科从事特殊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 |
社区服务机构 | 残疾人服务专员、社工 | 在残联系统、福利院、社区服务机构从事特殊儿童心理辅导和康复服务 |
教育研究与管理 | 特教研究员、教育行政人员 | 在科研机构从事特殊教育研究,或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教育行政部门从事特教管理工作 |
此外,毕业生可报考各级教育系统的教师招聘考试,进入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或幼儿园工作。近年来,社会对专业特教师资的需求持续增长,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长期保持较高的就业率和稳定的就业质量。
七、适合人群
本专业特别适合以下人群报考:
已在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残联系统从事特殊儿童教育或服务工作,希望系统提升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学历层次的在职人员;
计划通过学历提升进入特殊教育行业,为考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参加公办特教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奠定基础的考生;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富有爱心和耐心,愿意为特殊儿童成长奉献智慧和力量的有志之士;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毕业,希望拓宽专业方向、投身融合教育或特殊教育领域的从业者;
从事儿康、早教或社工等相关行业,希望系统掌握特殊儿童教育康复技能的从业者。
八、获取学历学位
学生完成全部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实践实训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可获得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
申请学士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且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
通过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达到规定的英语等级考试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九、学费与报名信息
学费标准:2000元/学年,按年缴纳。
报名条件: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一般需年满17周岁;
报考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优先考虑有教育、康复相关从业经历或服务特殊儿童意愿的考生。
报名方式: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发布的成人高考报名公告,一般在每年8月中下旬进行网上报名,10月下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十、咨询方式
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宋老师 18672359950

学院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郑重提示:请广大考生通过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渠道咨询报名,切勿轻信任何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特殊教育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使命担当。从个别化教育到融合教育,从早期干预到职业康复,特教人用专业和爱心为特殊儿童点亮希望之灯,架起通向社会的桥梁。湖北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以省属高校唯一的本科培养资质和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为有志于投身特教事业的你打造坚实的学历提升通道——5年系统学习,一份人间大爱,一条通往特殊教育广阔天地的光荣之路。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湖北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